花之舞

“人类的生活” 我完全不懂。或者说想不透它应该是什么样子。我自幼体弱多病,在床上消磨了很多时光,那时我结识了很多医生。小时候我是可爱的女孩,懂得嗅气味来辨别别人的心情,因此倍受欢迎。伙伴来到我家写作业,会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;隔壁的大哥哥来做客,会把我抱起来坐在他大腿上;小学同学总是在教室亮灯前抱住我,更别提路过座位时牵我的手 —— 这让我感到温暖,因为我的四肢总是发凉,而他们把温暖传递给我,我感到很安宁。

不过我并不爱他们,只是把他们当做器具,对于爱我无福消受。人们都说我倍受欢迎,很是幸福,我却不觉得自己幸福,而且因为家父的管教,到现在也没有爱过别人。这倒能说是一种资本,身体冰冷是,美貌可爱也是。家父总是对我说,现在谁挑逗你都不要用心,等你步入了可以接触更多的人,面对阔绰的,哪怕是老人也要主动迎合。什么时候遇见了,就要立马向他报告。遗憾地是我并没有得到有钱人的亲睐。

七年级时,我在学校有一个男同学,长相丑陋,没有上进心。他这个人最自恋,认为才气是他的财产,对于艺术没有半点敬畏之心,更是总自豪地把吉他带到学校拨弄,演奏时笨拙的扭弦、打板,发出讨厌的声音。我打心底里瞧不上他,他却在和我亲昵这件事上最用心最积极。有一次他躲在门后,从我后面拦腰抱住我,脸贴在我的脖子上,吓得我一把把他推开,从此之后和他断绝接触。

后来我逐渐变了样,没有小时候那么可爱,越来越瘦小,着装朴素了许多,但也谈不上丑陋,在特定的角度还会分外可爱。因为懒惰我还试过男孩儿头,清清爽爽的,有人夸我眼神明亮清纯,人缘好。但我除了学习以外,闲暇时都期待着男孩子的牵手、拥抱,有时停下我才发现那温暖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,让人想紧紧的拥有它。从我的伙伴、隔壁大哥哥、同学抚摸我,拉手和拥抱我那一刻便已经注定,这就是一切。

念到大学时终于可以远离父母了,手里也能攒起一点钱。无论哪一方面来说都更自由,男孩们对我有了更深的企图。而我也在思考,当独自一人看书、打盹、沉思时,男孩们会来找我。我则伸开手臂笑盈盈的欢迎他,我们牵手拥抱,亲昵在一起,不论之前看的书多有趣,不论我思考的问题多重要,有多困,我都会舍下一切,丝毫不后悔。对此我满心感谢,不是以身体或心灵的心动,而是以这样的媚态回报。

因为个人的缘故,我认为自己此生都不可能爱上别人,因此我会特别注意那些似乎对我动了真情的人,劝他们早些离开。我大一时遇到了一个爱写小说的人,他常约我出去,念他写的小说给我听,有时候也可能是诗。我就静静的听着,尽管写得很烂。我们还会聊起小时候的趣事,譬如他曾经险些摔死,在医院昏了三天,或者是自杀未遂而休学。我知道他喜欢我,但我却不喜欢他,只是把他当做器具。因此有一天我便提出了:“你喜欢我对吧?”

他好像反应不过来,然后笑着回道:“是啊。”

“但是我不喜欢你,所以我们还是少见面咯。”

“怎么可能,我才不会相信呢。女人是口是心非吧?”

我继续问他:“你要怎么才相信呢?”

于是,我让他拥抱我,从正面,面对面的拥抱,长长久久的拥抱。这是我第一次和异性如此正式的拥抱,不是偷袭,没有逃避,不会有家长,不会有老师来打断我们。然后我让他吻了我 —— 这是我的初吻。他双颊潮红,全身怯缩颤抖,同时本能的往后退了退,而我只是感到安宁,宁静,就好比树叶扫过脸庞一般。我侧下身,听见他 “嘭噔 - 嘭噔 -” 急促而发狂的心跳。我再让他把耳朵贴在我的心口,我的内心就像一潭清水一样。他于是相信了。

后来他又抱了我、亲了我很多次,大概是因为他喜欢,同时我也喜欢。我享受那些安宁,不过也仅止步于牵手和拥抱。家父教育我,谁为我花了更多的钱,谁就更爱我。实际上我并不和他们有金钱往来,有一些连私交也少,并且当他们想离开的时候我从不挽留。我的身体和精神,对于牵手和拥抱之外的一切努力都没有反应,对之外的事情也不渴望。只要有人愿意把他的温暖传递给我,我就以媚态来回礼,不过我并不会想要替他们烧饭,洗衣服,或者养育孩子,只要能这样继续下去就够了,平静,安宁。那就是我的命终之所,就算日后哪天真死在那儿,我也无所谓。